
詳情
各位股東和股東代表: 本人作為江西華伍制動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的獨立董事,在 2021 年度嚴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、《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 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》、《關于 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》、《公司章程》、公司《獨立董事工 作制度》等相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規定和要求履行獨立董事的職務,勤勉盡責, 認真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,及時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信息,全面關注公司的發 展狀況,積極出席公司 2021 年召開的相關會議,對公司董事會審議的相關事項 發表了獨立客觀的意見,充分發揮了獨立董事的獨立作用,維護了公司整體利益, 維護了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。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《關于加強 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》和公司章程有關要求,現將 2021 年度履 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向各位股東述職如下:
上一個:
2021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(饒立新)
下一個:
202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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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(饒立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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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