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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股東和股東代表: 本人作為江西華伍制動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的獨立董事,在 2022 年度嚴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、《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 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——創業板 上市公司規范運作》、《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》、《公 司章程》、公司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相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規定和要求履 行獨立董事的職務,勤勉盡責,認真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,及時了解公司的生 產經營信息,全面關注公司的發展狀況,積極出席公司 2022 年召開的相關會議, 對公司董事會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客觀的意見,充分發揮了獨立董事的獨 立作用,維護了公司整體利益,維護了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。根 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《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》和公司章 程有關要求,現將 2022 年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向各位股東述職如下: